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第十四届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1-03-08 浏览次数:次 来自: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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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第十四届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和任务:
为推动我院排球运动的普及,增强学生体质和综合素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我院体育朝着“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方向发展。
二、主办单位: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承办单位:学院体育部
三、比赛时间: 2011年3月 28日至 4月 7日
四、比赛地点:学院排球场。
五、运动员资格:身体健康并拥有比赛期间意外人身伤害险的我院在校学生。
六、参加办法:
各系限报男、女队各一支,领队一名(老师),教练员一名,运动员十二名。 队员各交一张照片,制作队员一览表。
七、报名日期:
2011 年 3月 7日下午16:30分各系队长将报名表报至体育馆教学秘书办公室张丽丽老师处(电话:6159),3月17日下午4:00各系参赛队长在体育馆球类教研室进行抽签分组。
第一、二阶段均采用循环积分赛,决出最终比赛名次。
八、竞赛办法:
1.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25分,决胜局15分。每局25(15)分后,必须胜过对方两分方可取胜本局。
2.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单循环赛,所有比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3.决赛取小组前两名,加教工队进行积分循环赛,按积分高低决定最后名次。
4.周一至周四每天下午第一场4:15开始,第二场5:15左右开始, 望各队提前到场准备。
九、计分和决定名次:
(1)胜一场得 2 分,负一场得 1 分,弃权比赛记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数)÷ 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果C值仍然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 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十、竞赛规则:
按照最新的《排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
十一、竞赛服装:
各系统一服装,服装后均有明显号码(注:白、红、黄为浅色,其它颜色为深色)。
十二、裁判员:
老师或学生担任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学生男、女队各录取前三名进行奖励, 另设十二名优秀裁判员进行奖励。
十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法
赛后组委会根据各队赛场情况,评选出男、女队各一支体育道德风尚奖球队。
十五、其他:
(1)各系队长要按照上面的具体时间到场开会,不得迟到否则后果自负。
(2)教工队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只积分,不排名),第二阶段积分循环赛(与老师的比赛正常积分)
十六、未尽事宜,另作补充解释。
学院体育部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