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体育学院决定在全校职员中选聘代课教师,担任本学期《大学体育Ⅱ》课程的教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代课教师岗位要求:按升达【2020】89号《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规定(修订)》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体育学院教学工作实际,要求代课教师具备以下条件:体育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或者具有体育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学校行政岗位工作满两年或以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良好,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审批流程:
1、学校职员或辅导员自愿代课,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同意后,交体育学院302教学秘书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2月24日中午12:00,另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2、依据我校教师聘任遴选办法,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中心督导组、体育学院共同参与,分别从专业素质、授课能力和资格等方面进行考核,最终确定聘任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批准后资料留人事处归档。未批准的人员不允许授课。
3、试讲内容:本人专业相关技术和理论。
4、试讲地点:另行提前通知。
5、聘期要求: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体育学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