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第十三届“升达杯”学生男子足球赛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2-03-06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乔亚珺 摄影: 来自: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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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第十三届“升达杯”学生男子足球赛竞赛规程
为培养升达学院体育运动之风气,提高学生足球技战术水平,活跃学校体育文化生活,推动全校性课外活动的开展,达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依升达学院体育实施计划,特举行第十三届“升达杯”男子足球赛。具体规程如下:
一、 主办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二、 承办单位:学院体育教学部
三、 协办单位:院学生足球联合会
四、 竞赛时间:2012年5月7日-5月17日
五、 竞赛地点:学院足球场
六、 参赛单位、人数:
1、 全院以系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2、 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8人。
七、 运动员资格: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学生证)的在校生,文化课考核及格,思想品德良好,经健康中心证明身体健康者(书面证明),均可报名参加,报名时交验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单(或相关证明)。
八、 报名时间:各代表队于5月3日下午16:40前将报名表送交体育部401办公室李晓勇老师处,并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确定各自球队比赛服装颜色,凡逾期不报者按自动弃权论。
九、 竞赛办法及规则:
1、 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每天两场比赛,时间分别为12:40—13:50和17:10—18:20。
2、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轮采用分组循环制(上届冠亚军队作为种子队参赛),根据积分高低每组取前两名出线,进入下一轮比赛,积分高者在前;第二轮采用交叉淘汰制决定名次。
3、 积分办法:每队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如果两队积分相同,名次按净胜球多少评定。若净胜球仍相等,名次按进球总和多少评定;若仍相等,则按两队之间的比赛成绩评定;再次相同则按规则抽签决定名次。
4、 第二轮比赛中,若出现平局,不再进行加时赛,直接罚点球决定胜负。
5、 采用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及附加细则。
6、 比赛要求:
1) 每场比赛允许填报5名替补运动员,并能替换5名运动员,位置不限。
2) 各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两种比赛服装(比赛双方应在赛前相互协商比赛服装色彩)。上场队员必须有号码(全队号码应为1—30号),无号、重号不得上场。为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所有参赛运动员一律穿布面胶鞋,必须穿戴护腿板和护袜。
3) 场上队长需自备袖标(6cm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
4) 若遇风雨天气,未接裁判通知,照常比赛。
5) 按时参加比赛,迟到10分钟,以弃权论;不服从裁判判决,故意中断比赛10分钟者,为罢赛,判对方胜积3分。
6) 若对比赛有异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下场比赛开始前由领队以书面形式提交体育部,否则不予受理。
十、 录取名次及奖励:
1、 取冠、亚、季军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
2、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一名。
3、 最佳裁判员一名。
4、 最佳教练员一名。
5、 最佳射手一名。
6、 最佳守门员一名。
十一、 各系领队、教练员于5月3日下午,16:40在体育部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分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体 育 部
2012年2月26日
第十三届足球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