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第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办单位主: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二、承办单位:学院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人事室 院团委 学务处 总务处 健康中心
四、时间与地点:2012年4月26日-27日;院田径场
五、组队与报名
1.学生组以系为单位、教工组以支部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队报领队1名(各系主任或书记担任,教工各支部由支部书记担任),教练员1名(本系部老师),选拔思想端正、身体健康的教职工和学生报名参加,报名运动员需有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2.裁判员组成:
1)学院体育部全体教师;
2)部分学生裁判。
3.填报项目:
1)运动员每人限报两单项;
2)报两个单项的运动员亦可同时兼报接力比赛;
3)每单项比赛每系、部限报5人;每项接力每系男、女各限报1队;
4)各系学生代表队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90名。教工支部代表队运动员限报报16名。
4.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3月29日下午4:20前将报名表填好(男、女分别填写,注明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项目),将电子档报名表发送至乔亚珺老师办公系统邮箱(不可变更报名表格式及所列竞赛项目顺序,报名表由乔亚珺老师发给各系行政秘书和各支部书记,各系最终确定运动员名单的交表先后顺序即开幕式出场顺序。)由体育部统一打印纸质运动员报名表与健康中心共同安排各单位运动员体检时间。各单位体检后由各系加盖公章送交学院体育部球类教研室巴义然老师。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或调换(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替换运动员),体检后参赛前如发生意外伤病按弃权计。
六、竞赛项目
教职工男子:飞盘掷远;100m;跳远;跳高;4×100m;定点投篮(限45岁以上参赛)
教职工女子:飞盘掷远;100m;跳远;跳高;4×100m;定点掷准(限45岁以上参赛)
学生男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5000m;110m 栏;400m栏;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飞盘掷远;共16项。
学生女子: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 栏;400m栏;4×100m;4×4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飞盘掷远;共15项。
集体项目:
1. 32×100m迎面接力。每队报运动员:男16名,女16名,含男、女职工各1名。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2.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参赛,号码布由各单位到体育部器材室借用。(须交押金100元,丢失照价赔偿)。
八、运动员资格与比赛纪律
凡我院在籍学生和全体专职教职工,经学院健康中心体检身体健康、保险手续齐全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不准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队员以考试作弊论处并取消其单项成绩和记录,同时取消该系所有团体奖项评定资格。各系按要求组织体检,将体检后的报名表交体育部。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比赛作风与比赛道德,能做到尊重对手,尊重裁判,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奖励
1.单项奖
各单项奖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取前三名,按18、14、12计分,不足8人(含8人)的项目,按实有人数减2录取,计分同上。参赛人数少于3人(含3人)的项目,该项比赛取消。
2.凡在比赛中破省大运会记录者,另加20分,破学院纪录者,另加10分。本年度凡代表我院参加大运会者(即上届院田径运动会与本届院田径运动会之间),根据学生在大运会上取得成绩分数的两倍加至该生所在系的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
3.团体奖
教职工团体:团体计分,录取前六名,按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得分总数评定团体名次。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各奖奖牌一面,团体冠军获奖杯一座。
各系总团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系总团体计分,录取前三名,按各单位男女师生运动员得分总数评定总团体名次。各系男、女团体分别按学生男子积分总和、学生女子积分总和评定,分别取前两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各奖奖牌一面,团体冠军获奖杯一座。
4. “最佳精神风貌奖”、宣传报道奖、秩序礼仪奖、整洁卫生奖各两名,主要由院团委、学务处等评定,奖励在运动会期间特别是在开幕式、比赛期间、闭幕式上表现出色的单位,各奖奖牌一面。学生“最佳仪仗队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名,“优秀组织奖”两名,以运动队为单位,奖励在运动会前期报名工作、裁判配合工作、运动员场上场下的表现,以院体育部和师生裁判员评定为主。 (评选标准另行通知)
5.获单项奖、团体奖的运动员(32×100m接力除外)分别给予荣誉证书。
十、其它
1.定于4月19日下午4:20在体育部办公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商定有关比赛事项,请准时参加。
2.教工仪仗队由人事室组织;学生仪仗队出场顺序按各系报名时间即送交纸质报名表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3.本规则解释权归大会竞赛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12年2月25日